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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章·“世界烧成我的颜色(8)。”

十七章·“世界烧成我的颜色(8)。” (第2/2页)

“喂,喂?姐,啥事?啊?我都说了我要的是07版的球鞋!你怎么给我06版的落后款……什么?爸妈不给买?我都好几个月没有新球鞋穿了……”
  
  苏明安看了一眼自己脚上缝缝补补了三年的破球鞋。
  
  他记得自己的高中时期,是最困难的一段时期。
  
  父母留下的存款基本花光,唯一的监护人赵叔叔工资不高,供他读书极为不易。至于班上贫困生的名额,都落到了一些不是很贫困的学生身上。
  
  苏明安曾有一台很珍视的手卷钢琴,但为了维生只能卖掉。
  
  不过,没过几天,这台手卷钢琴又回到了他手中。因为他发现这台他珍视不已的宝贝,被人粗暴地玩坏,丢进了垃圾箱里。他捡了起来,耐心地擦了擦,把它的“遗骸”重新小心翼翼地抱进怀里。
  
  “沈雪是这个故事领域的主人公,必须找到她,看看她哪里有破绽……”苏明安不知道沈雪家在哪里,所以回到了他目前的家——赵叔叔的家。
  
  赵叔叔并非他血脉相连的亲人,而是愿意照顾他的监护人。
  
  这一瞬间,他产生了恍惚……对了,他有这个监护人吗?应该是有的吧。
  
  越是靠近家门,他越是产生了“近乡情怯”的情绪。即使知道这是虚假的情景再现,依然无法心绪平静。
  
  一开门,是个三十多平米的家,卫生间紧挨厨房,厨房紧挨卧室。
  
  一个身影宽大的男人,约莫五十多岁,正在扎草编玩具,听到声音抬起头,朝苏明安笑:“回来啦?”
  
  他额头宽大,眉目凹陷,鼻头肥硕,嘴唇厚实,脸颊由于长期外出而偏向朴实厚重的颜色,像红土地,两鬓有几分白发。
  
  苏明安的呼吸停滞了片刻,轻声回应:
  
  “……嗯。”
  
  男人编着小玩具,汗水顺着额头流下,明明是大夏天,但他连电风扇都没开,手指编着草叶:“瞧,我最近在琢磨这些小玩意,夜市经济不是挺火吗?我寻思下班之后,把这些小玩意放到夜市上卖,肯定能多一笔收入!”
  
  “当心手。”苏明安看到赵叔叔的手指有几道划伤。
  
  “我会小心的,要是流了血,落到草编玩具上,可就白弄了……”男人应道:“炉上烧着火,你去看看。”
  
  苏明安放下书包,放在家里唯一完整的家具上——是一张褐红色的原木桌,遍布漆黑斑块和裂缝。这台桌子,兼具了写作业、吃饭、缝衣服等诸多功能,堪称家里的大忙客。
  
  他走进厨房,揭开锅盖,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。
  
  瘦弱的身躯,咕嘟咕嘟叫了出来。
  
  “……鸡汤?”他侧头看了眼:“今天为什么炖鸡汤?”
  
  “半只鸡,死了一段时间了,李大娘不要,我就拿了回来,有点味儿,不过我洗得很干净,不会吃坏肚子。”赵叔叔的眼神依旧不离开手中活计:“好久没给你吃过好东西了,补补,你都长不高了。”
  
  苏明安一边端着鸡汤,一边注意窗外有没有沈雪的身影:
  
  “今天是什么日子?”
  
  “什么什么日子?”男人装傻。
  
  “不是重要日子,我不信你会买鸡。”
  
  “你小子,都说了是捡漏……哼,哼哼,好吧,被你瞧出来了。今天不是光棍节嘛,给你过一下。”
  
  “……你什么奇奇怪怪的节日都要过?”
  
  “那可不。那谁说过‘生活总要有点仪式感’。我们虽然呢,过得……不算太富足吧,但仪式感可不能丢!你爹我教你的最重要的一课,就是学会自爱!给自己一点活的盼头!”
  
  “……爹?”
  
  “咳,咳咳咳……监护人,监护人!”
  
  “……”
  
  “自爱可是很重要的,只有爱自己,你才会觉得世界都亮了。要是不爱自己,天天就晓得吃苦,那很快就活不下去啦。”
  
  “我知道了。”
  
  “总之呢,你的未来还很长,现在吃苦只是暂时的,好日子还在后头呢!”
  
  “好日子……还在后头吗?”
  
  “对。你想想啊,上了大学,可是多风光一件事。我就没上过大学,上的职高。不过我们那时候,职高可比高中还厉害……”男人又开始“忆往昔峥嵘”。
  
  他们坐下来吃饭,菜很简单,只有一碗鸡汤。
  
  地上洒着几滴血,男人掩了掩手指的划伤。犹豫了一会,小声说:
  
  “那个……明安啊。”
  
  “嗯?”
  
  “今天你们学校音乐老师给我打电话,说想让你走音乐这条道,成为什么艺术特长生……正好你高二了,也该做选择了。”
  
  “哦。”
  
  “你……还是想做正经的文化生吧。”男人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。
  
  “嗯。”
  
  “那就好,那就好。”男人顿时舒出一口气,摩挲着染血的手指:
  
  “听我的话,好好上个大学,读个好就业的专业,拿个五六千的工资,单位还帮你交社保,多好。你要是剑走偏锋啊,等你找不到工作,这个音乐老师可早就不见了!”
  
  “我知道你钢琴弹得好,但爱好是不能当饭吃的。画画啊、弹乐器啊、唱歌啊,到最后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!没有门路,可是很难走的。”
  
  “热爱归热爱,有多少人凭热爱成功的?咱们普通人啊,就死心一点,这世上也轮不到咱们挑大梁,也轮不到咱们做什么神仙皇帝救世主,别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事,以后还能吃很多碗热气腾腾的鸡汤……”
  
  苏明安听着,勺子搅着鸡汤,他望向窗外,忽然看见了一抹红色的影子。
  
  ——沈雪!
  
  故事进行到这里,应该是中期了,她果然出现了。
  
  在故事领域中,苏明安和沈雪都有需要扮演的角色,不能毫无逻辑地突破角色限制,否则会被判定为“吃书”。
  
  “我离开一下。”苏明安起身。
  
  “哎?天黑了,上哪去?”赵叔叔跌跌撞撞追出来,手里拿着个手电筒:“门口那条沟沟,当心别踩着!”
  
  圆圆的手电筒抛了过来,苏明安“啪”地一声接住,他略微留恋地看了赵叔叔一眼,轻盈地一跃。
  
  家门口的水沟太宽了,总是踩到水,整整困扰了他三年。
  
  但此刻,他轻而易举地,就跃过了这条困扰了他三年的沟壑。
  
  “……!”
  
  昏黄的灯光洒下,巷口传来几道喝骂声,似乎有沈雪的声音。
  
  苏明安关了手电筒摸过去,在黑暗之中,望见了一只白色的兔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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