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八章 韩非变法(下)
第四十八章 韩非变法(下) (第1/2页)但军功爵位的奖励不包括分配土地,否则到后面可能会因为立功的人太多,导致土地分配不均,或者土地不够分配,那个时候,军功爵制度将形同虚设。
军功爵制度最大的作用是激发士卒的斗志,让士卒看到了上升的希望。
军功爵位的提升途径不一定非得斩杀敌首。
斩杀敌兵,这是士卒晋升的方式。
花木兰、廖化等武将可以通过攻城略地,或者取得战功,获得爵位,而且晋升更快。
换而言之,一般士卒最多升个几级就很难了,武将才有可能晋升到侯爵,甚至是封王。
张华对军功爵制度进行了两个重要的改动。
其一,允许爵位世袭,但世袭的爵位会遭到削减,酌情下调几级,类似于汉武帝的推恩令。
如果三代人都没有再立下军功,那么差不多就变成平民了。
其二,军功爵制度更像是一种荣誉和优待,文官、武官的官职,才与实权挂钩。
推行军功爵制度的同时,禁止私斗、内讧,临阵脱逃者,杀无赦。
除了军功爵制度,户籍管理上,编订户口,五家为伍,十家为什,实行连坐,暂时限制流通,要么官府有计划进行迁徙。
农业上,土地国有,按户推行承包责任制,严禁土地买卖,严禁粮食流通,但官府可以买卖和分配粮食,对粮价进行调控,防止商人屯粮,抄高粮价。
粮食是乱世最重要的物资。
夏村的粮仓积攒了几乎全部余粮。
村民可以向官府租借耕牛、农具,但需要上交六成的收获。
不只是土地、粮食由官府控制,盐、铁、金、银、铜、兵器、盔甲、战马、皮革等战略物资收归国有。
为了限制在夏村崛起的世家豪强,禁止豢养食客、私自造甲,甚至限制佣人数量。
另外,张华还刻意统一各个朝代的度量衡。比如汉代和明代的计量单位会有出入,汉代一亩地与明代一亩地的实际面积并不相同,需要重新统一。
……
林林总总,各条律法,约有一百余条。
总体上,《大夏律》强调官府的绝对权力,有些严苛。
但在烽火连天的黑暗乱世,能活下来就算不错了,即使严厉的律法,村民依然会接受。
果不其然,村民们窃窃私语,但最终选择默认下来,没有反对。
没有张华建立的夏村,他们说不定已经是皑皑白骨。
违背《大夏律》的惩罚,要么处斩,要么发配至矿山挖矿,要么上交罚金。因为夏村没有多余的粮草供养囚犯,对于犯人,以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为主,还能增加铁矿石、木材等资源的产出。
《大夏律》颁布,很快推行至七座村庄,引起不小的轰动。
张华的势力有了自己的律法以及组织架构,已经与绿林军这些割据势力有了明显的区别。
以后扩张,只要在基本框架上进行改进即可。
来自南唐的皇帝李煜对此叹为观止,在前期可以快速制定律法,建立稳固的统治体系,已经超越了绝大多数大大小小的势力。
“此人心怀大志,或许我可有一番作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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