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6章:初生狼犊不怕虎
第486章:初生狼犊不怕虎 (第1/2页)迷雾群山就是因为那笼罩的迷雾终年不散因此而得名,所以在群山的一天只有少部分时间能看见阳光,大部分时间天空都是灰蒙蒙的雾气遮盖,视野也受到限制。
更别提群山大部分区域都是没有得到开发的原始森林,加上同时那连绵不断的大山交错纵横,这种环境之下限制了群山部落的发展,同时也成为了他们的庇护之地。
外界想要大部队进攻群山完全就是痴心妄想,在这里致命的可不止蛮族,更加致命的是环境,群山会吞噬一切。
哪怕是将蛮族压着打的巴斯蒂亚伯爵都放弃了深入止步外围。
他是不想吗?
做不到罢了……
蛮族传说之中群山那是远古时代巨人和巨兽在这里爆发了一场大战,这些山脉都是那些强大生物的遗骸。
而在其中孕育出来的蛮族带有强大的力量,他们是群山之子,受到群山的庇护。
这种认同感让蛮族在群山的时候爆发出更加强大的战斗力,更加特殊在于那荒野之灵的力量在群山更加强大,不要试图尝试那些蛮族巫师诡异的力量。
而在今天,几个大部落牵头,邀请了群山众多部落,而地点选得非常妙,就在一座山的顶端。
至于为什么妙,那是因为从山顶看下去,远远就能看到那盘踞的城市。
当巴斯蒂亚建成,就成为了群山的痛,他们无时无刻不想要夺取,或者摧毁那座城市。
他们选在这里商讨那巴斯蒂亚发生的变动,是什么意思不言而喻。
首领和祭司一般都不会轻易离开部落,所以出席的都是各部落之中的一些智者长老。
这不是什么人都能来的,只有大型和中型,也就是人口上千和几百的部落才有资格接到邀请,至于那些百人左右的小部落根本没有人在意。
但是邀请了,别人来不来那就不好说了,蛮族内部也有很多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,一些部落相互之间的仇恨可能要比和帝国的仇恨更夸张。
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部落却让人格外关注,那就是狼牙部落,因为巴斯蒂亚变动的起因正是那部落的一支队伍。
在巴斯蒂亚伯爵刻意模糊战争消息,而且驱赶蛮族佣兵进行单方面封锁的情况下,大家都想要知道更多。
只不过那之前还搞得鸡飞狗跳的狼牙部落似乎没有动静,加上目前的情况,这种异样更是加深了众人的好奇。
“看来狼牙部落是不敢来了,我们还是谈谈正事吧。”
而就在这个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一声。
“谁说我们部落不敢来!”
那戴着狼牙项链的少年闯入了山巅。
“看来狼牙部落是真的没有人了,居然让一个小孩过来。”一个人开口,看那样子多少有点嘲弄的意思。
狼牙部落被战狼接手之后就充满攻击性,更别提他干掉鹿首部落之后更是得罪了大家。
没有鹿首部落的药剂,现在部落如果出现伤病根本得不到救治,只能等死,或者是扛过去。
一点江湖规矩都不讲!
“一群失去了胆气的家伙就算是再老又有什么用?还不如进土里,也算是给部落省点粮食。”
少年直面众人而没有半点畏惧之色,反倒是有几分少年傲气,一头初生狼犊。
相比之下那些长老智者被这毫无征兆的一幕愣住了。
“怎么?难道我说错了吗?我们部落早就已经和帝国人战斗,在首领的带领下我们轻易战胜了那巴斯蒂亚的骑士团。
多年的安逸生活早就让他们忘记了如何战斗,那些骑士老爷只能在床上骑着女人,就连马都骑不动了,更别提拿起骑枪。
我们狼牙部落将会重塑群山的荣光,而你们这些被一个老东西吓得龟缩在这里的家伙和那些失败者一样,完全丧失了我们群山之子的勇敢。
你们不敢干的事情我们来!没有这个胆子就滚回去,在这里装什么?一群废物!”
少年说罢直接甩脸而出,离开了这里,留下一众大人物面面相觑。
这狼牙部落的小家伙竟然如此霸道!
但很快就反应过来,自己竟然被一个小辈训斥了一番。
倒也不至于生气,蛮族说话一向都是这么直接粗俗,这反倒是让众人对他刮目相看。
哪怕是谁真的有意见也得收起来,因为在群山,对抗帝国就是政治正确,你坐着的就没资格说人家站着的。
“这狼崽子果然牙尖嘴利!”
“不气盛能叫年轻人吗。”
“看来我们不动是不行了,让小孩子都看我们笑话。”
说是商讨,但既然都来了,那就肯定已经对劫掠的行动带有倾向。
正是因为迷雾群山特殊的环境,所以他们哪怕被伯爵暴打,但依旧不怕。
他们能输无数次,反正冬季人口也会折损,不如拼一把。
输了也就是撤回群山,但只要抢到足够多的资源,就能让部落更好度过冬季。
他们想得倒是挺好的,但是这对帝国的普通民众来说将会是地狱。
蛮族要过冬,难道他们就不用过冬吗?
更别提这些蛮族可没有道德观念,都劫掠了谁还讲道德?
可不只是抢粮这么简单,人口同样是蛮族劫掠的对象,烧杀抢掠这个词已经总结完了,伴随劫掠一起的是不可避免的杀戮。
在田地里刨食,被教会、官僚和地主刮了一圈本来就没剩下多少,忙活了一整年就等着这几天休息一下。
吃着面包唱着歌,突然!蛮族就来了。
但对于蛮族来说这是生存之争,并不以普通人的意志转移。
当这些长者离开之后,群山和帝国注定一战。
…………
哈姆雷特地区的一个村镇之外出现一支庞大的车队。
只不过这可不是沃特商团的车队,因为在车队中根本就没有护卫,而在附近却是有两支上百人的军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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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队基本上全都是长矛手,身上有穿戴薄皮胸甲,外面再披挂一件灰棕色的麻布罩衣,并没有头盔。
其中一个是骑在马上,身穿全套的骑士甲,应该就是这支百人队伍的统领。
在这个时代,先不说好不好,能装备上护甲就已经是精锐了,但实际上看这些人的样子就知道样子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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