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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4:从未有过的权利(求月票!)

314:从未有过的权利(求月票!) (第1/2页)

美国有些地方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,比如奥克兰或者弗格森,那里的犯罪数字简直糟糕透了,我说真的。——糖纳德.特狼普。
  
  罗杰刚坐车下高速到奥克兰的时候,他还以为自己被卖到了哪个穷乡僻壤。
  
  满地的垃圾、废弃的房屋、像丧尸一样聚集的流浪汉.即使是在亚特兰大你也很难见到这样脏乱差的场景。
  
  罗杰瞥了眼埃里克.弗莱舍,好像是在问:“等等,我们他妈的不是去了个他妈的大城市吗!?”
  
  确实是大城市,但那是两年后,等球队搬家到旧金山。
  
  目前,罗杰得在这个全美范围内犯罪率仅次于巴尔的摩的地方先待两年。
  
  这没什么不好,能够有效提升罗杰的防守能力。
  
  在亚特兰大,你只用保护好你的屁股。
  
  但在奥克兰,你得保护好你的脑袋,同时别忘了屁股。
  
  罗杰想起了关于达米安.利拉德小时候和黑帮的那些故事,而利拉德的家乡正是奥克兰。
  
  多年后,这里的所有职业体育球队都会搬去或者试图搬去别的城市,足以说明这里并非什么风水宝地。
  
  这是一座又香又臭的城市,有着还不错的人均可支配收入,却又同时拥有极高的贫困率和犯罪率。
  
  说白了,这里的贫富差距比同一家场子里298和998的差距都大。
  
  而勇士队在这里的经营也是举步维艰,RUN-TMC时代后,勇士队的上座率几乎每年都是倒数。勇士前老板克里斯.科恩自己都开始消费降级,证据是,他甚至都开始碰自己老婆了。
  
  但罗杰的选择也没什么问题,史蒂芬.库里时代的成功证明了金州勇士有巨大的盈利潜力,只是缺少一个激发潜力的人而已。
  
  罗杰要面对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怎么在奥克兰安安全全的度过两年。
  
  同行的勇士队工作人员似乎看出罗杰脸上的担忧,于是从汽车前排扭过头来:“其实你们大可不用担心,奥克兰这座城市就像一本合集,每一章都不一样。别看外面破破烂烂,但我们只要继续往市中心开一会儿,就是完全不同的景色。”
  
  他没有骗人,往市中心走后,奥克兰的景色开始变得宜人。特别是在素有“奥克兰的灵魂”之称的梅里特湖周围,舒服得让罗杰有一种想在此定居的冲动。
  
  但沿着梅里特湖开了几个街区后,市容竟又变得脏乱差了起来,一些建筑物的墙壁上甚至全是弹孔。有那么一瞬,罗杰感觉自己正处于中东某地。
  
  工作人员尴尬的笑了笑,然后恶狠狠的瞪了眼司机。
  
  叫你带罗杰游览一下奥克兰,你特么怎么尽往这种地方开!?
  
  司机也没办法,奥克兰因为贫富差距过大,所以每过几个街区你就会感觉像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。
  
  工作人员立刻解释:“其实这里也只有西奥克兰比较混乱,但很多人容易以偏概全,就觉得整个奥克兰的治安都不好,实际上不是这样的!”
  
  说完后,过了几秒,工作人员又补充:“哦对了,东奥克兰最好也别去。至于南边嘛嗯.有些破旧,不去最好。”
  
  罗杰:.
  
  你直接说东南西北都别去就行了呗!
  
  谢天谢地,工作人员没有这么说:“但奥克兰的北边绝对是天堂,罗杰,你一定会喜欢的。”
  
  喜欢?
  
  呵,罗杰只想球队搬到旧金山那天赶紧到来。
  
  在游览了一圈奥克兰后,罗杰表示自己很喜欢这里,然后决定住在旧金山。
  
  哪怕每天到奥克兰来训练都有可能堵死在老演员金门大桥上,罗杰也坚持要住在旧金山。
  
  一个中国人住在华人多的地方,没毛病吧?
  
  旧金山的华人确实多,昨天在旧金山游览的时候,罗杰发现很多街区里全是中文招牌,可以全程用中文交流,甚至电线杆上还有“找美国模特、小姐,电话:XXXXX”这种接地气的野广告。
  
  这些场景一瞬间让罗杰明白了什么叫做地球村。
  
  奥克兰这座城市和罗杰预想的差别巨大,不过奥克兰的球迷是热情的。
  
  罗杰已经看到不少人穿上了自己的勇士队球衣——你永远可以相信锐步这方面的效率。
  
  整座城市超过七成的广告牌上也都换上了罗杰的“游牧王朝”系列海报。
  
  罗杰不知道“游牧王朝”这个点子是谁想出的,但肯定是个生活不如意的人。
  
  你这样让未来的小皇帝怎么办?
  
  事实上,罗杰的影响力不仅仅辐射奥克兰,金州勇士背靠的其实是整个湾区。
  
  所以周围的城市,包括旧金山,都在罗杰的影响力辐射范围内。
  
  罗杰最喜欢的广告牌其实不是“游牧王朝”系列,而是旧金山那边悬挂最多的“超越伟大系列”。
  
  和老鹰一样,勇士也是NBA历史最悠久的球队之一,并且祖上巨星不少。
  
  保罗.阿里金、内特.瑟蒙德、里克.巴里、伯纳德.金,然后就是蒂姆.哈达威、克里斯.穆林和米奇.里奇蒙德组成的RUN-TMC。当然,还有那个20000最强之男威尔特.张伯伦。
  
  “超越伟大”的意思就很明确了,罗杰将站在所有这些名宿的肩膀之上,彻底超越他们。这张巨幅广告上,勇士其他名宿都是没有色彩的黑白,只有站在最中间的罗杰有颜色,蕴意已经十分明显。
  
  而罗杰喜欢这个广告不是因为他要超越勇士之前的那些名宿,事实上罗杰现在的成就已经足够秒杀了他们。
  
  罗杰喜欢的超越伟大,是超越自己已经创造的伟大。
  
  如果两个三连冠还能被碰瓷,那老子就再加一个!
  
  不过,金州勇士和奥兰多以及亚特兰大老鹰不一样,想在这里成功罗杰要经历一次短暂的重建。
  
  罗杰去奥兰多的时候,那里已经有鲨鱼。
  
  罗杰去亚特兰大的时候,那里已经有斯科特.皮蓬这个“可以强但不能太强”的小前锋。
  
  这两支球队都有夺冠的一点点基础,再通过一系列补强基本就可以让球队拥有不错的竞争力。
  
  可金州勇士呢?
  
  这里现存的三大球员各有各的问题。
  
  安托万.贾米森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,性格内向,不爱惹事,还拥有背靠背轰50分的能力。但他是一个纯得分手,除了得分外一无是处。防守很差,传球意识更是差得不像北卡出品。刨除得分,他无法在高水平的比赛里做任何其他事情。
  
  为什么贾米森数据不差但整个职业生涯交易价值却都不高?为什么他职业生涯拿了两万分却没人认为他能进名人堂?因为大家都不傻。
  
  其实贾米森的出身就注定了他没有成为巨星的可能——他父母双全,家境不错,几乎是无忧无虑的长大。
  
  在NBA,不寄个爹妈或兄弟你怎么成为巨星?
  
  吉尔伯特.阿里纳斯,日后名震天下的大将军,巅峰时期是全联盟得分能力最炸裂的后卫之一。
  
  但他是个需要持球在手才能发挥威力的球员,不巧,罗杰也需要。
  
  罗杰需要球权的原因不是因为他只能打持球,而是因为持球才能发挥他的最大作用。光打无球,罗杰的产量会大打折扣。
  
  而且就算罗杰在战术层面和他共存,吉尔伯特.阿里纳斯的性格也将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。
  
  他可和保罗.皮尔斯不一样,皮尔斯虽然也匪气十足,嚣张跋扈,但他在职业生涯的任何时期都不在乎球队老大这种东西。阿里纳斯却非常看重这一点,因为他是个十分自负且骄傲的人。
  
  2007年那支著名的阿迪达斯广告实际上非常完美的美化了大将军的形象,在那支广告里,他好像是个谦虚低调的家伙,选了个0号,告诉自己我就是个0,从替补开始慢慢努力给那些有眼无珠的人看,简直是个完美的励志偶像。
  
  但现实里的吉尔伯特.阿里纳斯之所以会成为二轮秀,会成为替补,其实很大原因不是别人有眼无珠,而是他自己实在太作。
  
  高中毕业生时他骄傲的认为全美大学肯定任由自己选,但最后大失所望,然后莫名其妙的觉得整个世界都在针对自己。实际上没有大学敢要他是因为他高中时期就难以管教,教练只是说了一句让他不要只专注个人进攻,要多组织球队,他就觉得是教练看不起自己的进攻能力,于是反而变本加厉的疯狂出手。
  
  换作你是大学教练,你敢用这种人吗?
  
  选秀的时候他骄傲得半场开香槟,提前买了好了金链子金表。然后在试训的时候不认真体测,拒绝上跑步机因为觉得太无聊。面试的时候人家问他理想是什么,他说关你妈哔的屁事,不要浪费老子时间。
  
  他觉得以他的实力不需要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,随随便便也能进乐透。
  
  然后不出所料,他的这些作为让他掉到了第二轮。结果他又开始怨天尤人,觉得全世界都瞎了,觉得自己受了巨大的委屈,觉得自己又被针对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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