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二章 我也能放心一些
第一百七十二章 我也能放心一些 (第1/2页)尚还停留在原地的姜鹿溪有些恼怒。
因为刚刚程行拉着她的手讲完那一大堆话之后,就把她从教室里给拉了出来。
他拿着几本书锁上教室的门挥了挥手离开了。
而她手上则是一本书都没有。
当然,姜鹿溪最气的还不是这个。
因为这样的事情她已经习惯了。
这一个半月以来,她就没有拿一本书回过家过。
她真正气的是刚刚程行牵着她的手得牵了好几分钟。
虽然以前程行也牵过她的手,摸过她的手。
但基本上都很短,基本上就只维持着几秒十几秒钟。
而像现在整整一两分钟的还是第一次。
不止如此,刚刚竟然还威胁说要抱她。
虽然没抱,但那句等着以后你会同意让我抱更可恨。
牵着她的手牵那么长时,就已经够让自己生气的了。
怎么可能会主动同意让他抱?
这样的事情别说这辈子了。
就算是下辈子,下下辈子,都不可能。
姜鹿溪俏脸绯红,又羞又气。
以前自己多平静的一个人啊!
哪里有天天生过那么多次气过。
可恶的程行,该死的程行。
经过刚刚程行说要抱她,以及牵着她的手牵那么长时间的这件事情之后,姜鹿溪都在想要不要换个座位了,这次程行实在是有些过分。
虽然她没想过谈恋爱的事情,也没有想过以后要结婚的事情。
但哪个少女能不怀春呢?
对爱情的向往。
富人有,穷人家的孩子也有。
姜鹿溪对待爱情很传统也很纯粹。
她觉得,如果她以后喜欢上别人,跟别人结婚。
第一次牵手,第一次拥抱,第一次恋爱,都应该是属于对方的。
在她的字典里,没有男女朋友这回事儿。
一旦真的喜欢一个人,爱上一个人,那么就一定要结婚的。
一生只能喜欢一个人,爱一个人。
是她源于父母源于爷爷奶奶,对于爱情的理解和向往。
她的祖辈,父辈,都是一生只爱一个人。
他们都只谈过一次恋爱,只与一个人互诉过衷肠,
这样的爱情,是姜鹿溪向往的,也是她觉得最纯粹最美好的爱情。
对于这样美好的事物,姜鹿溪眼睛里是容不得一点沙子的。
所以,让她喜欢上一个人很难。
但真让她喜欢上,那她明亮的眼眸里,就永远只会是你一个人。
姜鹿溪,传统古板,爱钻牛角尖,认死理。
但这样的女孩儿,却恰巧最动人心。
但这样的女孩儿,想要撬动她的心,却很难很难。
源于性格,源于自身的经历,也源于她知道当下自己处境的聪慧。
在教室门口站了一会儿。
让春风吹去那些羞和恼。
姜鹿溪最厉害的地方就是哪怕被别人影响了情绪。
她也能很快的调节过来。
楼道里的灯已经灭了。
姜鹿溪将灯给踩亮,然后下了楼。
在以往像这种放假超过三天的假,姜鹿溪往往都会拿很多书回去。
但这次她的手中空无一物。
没有了厚重的书,步履也变得轻盈了起来。
从楼上走到楼下,又从楼下走到车棚。
姜鹿溪将自行车的锁给打开,然后骑着车子向着学校大门而去。
春天的夜,带着一份独有的静谧。
星星在天空闪烁,两旁长出翠绿嫩芽的树枝在夜风中来回摇曳。
一切都充满着生机与活力。
春天本就是这样,生机勃发,万物初始。
就像是有些摇曳泛起涟漪的心,在春风的作用下,也变得愈发萌动了起来。
走出学校的大门,走在种着梧桐杨柳的路上。
程行也在不由自主的回忆着刚刚那一刻。
自重生以来,他牵过不少次姜鹿溪的手。
但没有任何一次,像刚刚那次牵的那么久。
牵的时间久了,自然也就感受到了少女手上的温暖。
虽然每到周六周日,姜鹿溪都会帮着洗衣做饭。
但她大部分时间依旧还是在学校里。
只要在学校里,那么她的手上就不会像是许多乡下的人家那样有着许多茧子,洗衣做饭,并不会让她的手变得粗糙。
程行依旧能感受到她小手上的纤细与温暖。
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,她太瘦了,手因此也就有了些骨感。
但这种东西却很容易解决。
以后吃好些就行了。
曾经连一天三顿都保证不了,手又怎么可能肉的起来。
她这一个半月以来,因为每顿饭都按照五块钱的标准,早上除了能吃些包子之外,还能多个鸡蛋,多一杯牛奶,再加上不熬夜有了充足的睡眠,身体渐渐好起来之后,整个人也变得比之前漂亮了很多。
胖肯定是不好看的,但太瘦也不好看。
之前只是因为姜鹿溪长得很漂。
现在所有的方面都跟了上来。
程行有时候都无法直视这个小哑巴了。
因为只要看着她,就很难做到不春心萌动。
人本身就有着许多欲望。
看到许多美好的事物,就想要去拥有去占有。
刚刚在教室里,程行牵着她的手,看着她那俏丽绝美的脸蛋。
当时他是真的想过要伸手去抱一抱她。
只是源自内心最原始的冲动。
就如许多次在教室里转身看到,忍不住想要去伸手摸一摸她那完美无瑕的脸蛋,或者是探头在上面去亲一口一样。
但程行知道,这些是当下不能做的。
刚刚牵着她的手牵了快两分钟,程行都已经觉得很过分了。
但那种心脏猛然跳动的感觉,却是前所未有的。
刚刚把她拉出教室里之后,之所以选择快速离开。
也是觉得牵了她那么久的手,姜鹿溪肯定爆发去找他的麻烦。
而以前还能找到各种理由去向她解释牵她的原因的话。
这一次,是没法解释的。
因此,问心有愧的程行只能先行逃跑了。
头顶着春风明月,那种因自己喜欢的女孩儿而产生的感觉。
有些快乐,又有些幸福,心里同样也在升起一股莫名开心的情绪。
怪不得许多人,哪怕是聪明绝顶的人,也会前赴后继一头扎进去变成傻瓜。
因为这种感觉,的确让人着迷。
程行伸开双臂,感受着小城春风的洗礼。
那种带着泥土带着鲜花盛开的芬芳。
在春的夜,让人沉醉。
这种氛围,直到有人从后面骑着自行车赶来,然后狂按喇叭时消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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